重庆市地方标准《工业有机废气活性炭治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正公开征求意见,包含工业有机废气活性炭相关废气预处理要求、活性炭选择与储存管理、活性炭更换、可再生工艺、活性炭吸附装置要求、活性炭吸附装置的辅助设施、运行管理要求及监管要求等内容。
近日,威海市政府印发《威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24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9%,全面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NOx、VOCs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不低于0.44万吨、0.23万吨。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面完成工业噪声、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基本完成海洋工程排污许可管理;制修订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等一批排污许可技术规范;完成全国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融合。《实施方案》提出了排污许可核心制度建设实施路径,明确了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路径。
近日,银川市委、市政府举行银川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权交易启动仪式,宁夏首笔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交易就此启动并达成。据悉,这也是中西部地区首笔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交易。
挥发性有机物是造成臭氧污染的主要元凶,而臭氧已成为PM2.5之后影响空气质量的第二大污染物。银川市率先在宁夏开展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纳入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改革,运用市场化手段推动降污减排。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2025年全区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将以减少污染天气和降低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要目标,从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分两个阶段在全区开展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10月22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杭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文件提出,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到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28微克/立方米,基本消除重度以上污染天气,完成上级下达的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目标。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0月8日发布省级地方标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规定中对2022年5月8日之后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炼焦化学工业企业,以及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及周边20公里范围内的炼焦化学工业企业,执行10/15/50mg/m3(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标准。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该意见适用于浙江省新(迁)建、改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对生活垃圾焚烧产业环境准入指标中活性炭喷射量、袋式除尘器过滤风速、烟气排放标准等做出要求。
9月9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包括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实施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管理、开展核算报告核查、实施配额管理、保障措施等共6部分内容、13项重点任务。
太原市人民政府8月28日印发《太原市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聚焦细颗粒物和臭氧浓度协同控制,统筹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