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和规范企业环境保护合规管理,强化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优化环保管理程序,增强企业环保合规意识,有效防范环保法律风险,助力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研究制定了《浙江省企业生态环境合规管理指引(2024版)》,现予公布。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发文,征集2024-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着眼钢铁、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的污染治理,重点区域集中治理,企业集群综合整治以及减排明显的淘汰类项目的谋划,统筹考虑重点难点区域、领域和行业,有效引导和推进大气污染减排。
甘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昌升近日主持召开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会议指出要坚持立体施策,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坚持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相结合,抓好工业企业低碳转型、交通结构优化调整、燃煤污染综合治理、低空面源精细管控,科学摆布日常防治和专项整治,加快消除大气污染风险隐患。
根据《福建省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福建将聚焦石化化工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积极推广先进节能、节水、节材技术和工艺,组织开展节能降碳改造示范项目遴选,重点支持采用高效催化技术、过程强化技术、精馏分离技术等改造现有工艺装置。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落实《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按职责分工,有序推进小型电站锅炉和在役时间超过15年老旧低效工业锅炉淘汰工作。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对列入淘汰类的锅炉,及时注销使用登记证;对列入限制类的锅炉,不得办理新建锅炉的使用登记,不再对未按要求实施改造的锅炉开展定期检验。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海淀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海淀区将优化治理技术路线,加大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及温室气体减排力度,协同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与节能降碳。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等新型废弃物回收利用。持续推进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推动存量大宗固废有序减少。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地方标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64/ 1996—2024),该标准将自5月4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现有燃煤电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燃煤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分别为10/35/50mg/m3。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发文,征集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重点方向一是大力推进钢铁、水泥、玻璃、垃圾焚烧等重点行业深度治理项目;二是统筹推进涉VOCs产业集群“绿岛”项目建设项目;三是促进行业整体治理水平提升项目;四是燃煤污染控制和生物质锅炉淘汰整治项目;五是其他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六是监管、监控能力建设项目。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化工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出,杭州市将全面提升废气收集处理能力,持续提高水污染防治水平,稳步完善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推进化工行业转型升级,健全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全力推动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
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国家重点低碳技术征集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第五批《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技术推荐和征集工作同步启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会同本地区有关部门做好技术推荐和申报工作,中央企业的低碳技术由国务院国资委负责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