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浙江编制印发《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该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规定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自该标准实施起,新建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将按该标准的规定执行,同时不再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相关规定。该标准颁布实施后,国家出台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严于本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涉及本标准未做规定的污染物项目以及污染控制要求的,执行国家标准。
9月8日,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2年珠海市工业企业 VOCs深度治理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助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珠海市重点企业VOCs深度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升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使用效益。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征求意见稿)》,本标准规定了海南省行政主管范围内锅炉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和监测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适用于在用锅炉的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以及投产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近日发布,确定了节能减排主要目标。按照《方案》确定的减排目标,到2025年,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8%、8%、10%、10%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明显提升,重点行业能效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自“双碳”目标愿景提出以来,先关政策密集发布,各地低碳发展工作持续稳步推进中。辽宁省作为煤炭大省,既有重化工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又有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实现“双碳”目标压力较大。
《辽宁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8.92万吨、0.11万吨、7.96万吨和3.27万吨。
入夏以来,我国部分省份持续高温酷热,同时叠加各地加快复工复产复市,电力需求快速攀升。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数据,7月13日,全国调度发电量达到278.54亿千瓦时,最高调度负荷达到12.22亿千瓦,均创下历史新高。
除电力需求将持续增长外,下半年我国电力行业还将呈现能源结构调整步伐加快、能源生产环节持续降碳提效、电网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持续提升、电力市场交易规模显著增长等特点。
全国共17省市出台地方性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其中北京市正在实施的是《北京市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1/1201—2015)》,2022年6月7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公开《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该文件实施后将会代替(DB11/1201—2015)。广东省正在实施的是《2010年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发布稿)》,2021年7月26日公开《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送审稿)》。
云南省政府日前印发《云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以上,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等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5.16万吨、0.33万吨、1.28万吨、0.83万吨。在实施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中,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以滇中、滇西南等区域为重点,探索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进一步强化区域协同预警和协作机制。
从生态环境部及各地环保部门透露的信息来看,“十四五”期间,PM2.5与臭氧污染的协同控制是我国大气污染治理的主旋律,作为上述两种污染物重要前体物的VOCs自然是焦点中的焦点。随着越来越多的行业VOCs排放被纳入重点监管,VOCs治理的市场潜力源源不断地被发掘,这一领域必将会迎来更多的关注。
为了应对成因复杂,污染源管控难度大的城市大气污染,首创大气研发创新了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决策系统。
该系统拥有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战指挥调度平台,可以提供定位调度功能,数据中心标准化汇集本地大气超级站、颗粒物组分站、挥发性有机物组分、颗粒物激光雷达、臭氧激光雷达、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移动走航监测,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工况监测等海量数据信息,同时具备预警应急、动态跟踪管理以及应用GIS可视化展示技术,实现各类污染源的动态挂图作战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