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1月,全国粗钢产量9.61亿吨,位居全球第一,占全钢铁产量的50%以上。根据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预测,2020年度粗钢产量将达10.50亿吨,同比增长5.4%,将首破十亿吨,行业整体受新冠疫情影响不大,盈利能力也维持在较好的水平,为全面推行超低排放改造与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1月11日,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发布《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到2035年将形成系统、安全、环保、经济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污水资源化政策规划的加速推进打开长期市场,预计2021-2025年“污水资源化”带来的膜工艺总投资额预计超1000亿,行业迎来高速发展期。
今年进入秋冬季以来,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共发生6次区域性污染过程。重污染过程次数比去年同期减少了50%,污染过程峰值浓度平均值比去年下降8.2%。10月1日至11月26日,“2+26”城市共出现轻度及以上污染的天数比2019年同期减少17.4%、比2015年同期减少34.2%,优良天数比2019年同期升高5.9%、比2015年同期升高14.8%。
日前,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浙江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要求推动现有水泥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到2022年底前,完成无组织排放控制、大宗物料产品清洁运输要求,有组织排放控制达到阶段性超低排放水平;到2025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其中2022年底前,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100毫克/立方米;2025年6月底前,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
近些年来,随着城市建设与改造的提速,建筑垃圾污染和垃圾围城问题日益凸显。从存量来看,目前国内建筑垃圾增量每年达到35亿吨左右,占城市固体废物总量的40%以上。中国过去50年间至少生产了300亿立方米的黏土砖,在未来50年大都会转化成建筑垃圾。据有关部门测算,截至2020年,中国还将新建住宅300亿平方米,建筑垃圾堆存总量已达到200亿吨左右,增量每年35亿吨左右。
2020年10月20日,由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主编的《日用玻璃炉窑烟气治理技术规范》(T/CNAGI 001-2020)团体标准(后简称《标准》)已由中国日用玻璃协会批准并正式发布实施。《标准》以日用玻璃企业全面达到《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和地方排放标准要求为目的,对玻璃炉窑烟气治理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维护管理提出技术要求,内容涵盖工程构成、总平面布置、工艺设计、工艺设备和材料、检测及过程控制、辅助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等各方面内容。
日前,宁夏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泥行业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中显示,全区所有水泥企业均纳入超低排放改造范围,力争用二年时间,在2022年底全部完成改造并投入运行;停产水泥企业在实施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后方能投入生产。此次涉及的水泥企业共15家,总计34条生产线。改造目标如下:(1)水泥窑烟气在基准氧含量10%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为每立方米10毫克、50毫克、100毫克;(2)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限值为每立方米10毫克;(3)氨排放限值为每立方米8毫克。
9月16日,生态环境部召开2020年中国国际保护臭氧层日纪念大会,主题为“加强蒙约履约监督管理,建设履约长效机制”。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今年是《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缔结35周年。三十多年来,中国认真履行公约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有关要求,颁布和实施《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等100多项法规和管理政策,先后实施化工生产、消防、制冷、泡沫、清洗、烟草等31个行业削减消耗臭氧层物质计划,为臭氧层保护和温室气体减排做出了积极贡献。
中国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26日在北京指出,目前中国钢铁业超低排放改造进展超预期,全国228家钢铁企业6.1亿吨粗钢产能正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刘炳江在当日举办的2020(第十一届)中国钢铁节能减排论坛上指出,上述正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中,包括重点区域159家4.5亿吨左右的粗钢产能。此外,重点区域82家企业(3.3亿吨粗钢产能,占重点区域总产能60%)正在开展评估监测工作。首钢、太钢、河钢、安钢、建龙、新兴铸管等钢铁集团下属钢铁企业均正在开展评估测。
生态环境部9月25日表示,继去年秋冬季首次实施企业差异管控,今年秋冬季将继续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绩效分级的行业从15个扩展到39个,在重污染预警期间,环保水平高的企业可不采取或少采取停限产等措施,环保水平低的企业则需加大减排措施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