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技术规范》(GB/T35209-2017)已经发布。标准将于2018年5月1日起实施。标准适用于烟气脱硝催化剂的再生。标准规定了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的术语和定义、可再生判定规则、再生步骤、监测方法以及再生催化剂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7月9日至10日在北京举行,会议议程将聚焦大气污染防治,目的是要推动党中央关于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切实贯彻,保证法律得到全面有效实施,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近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其中钢铁、焦化、铸造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天津、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安阳等重点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其他城市限产比例不得低于30%,由省级政府统筹制定实施方案;限产计量以高炉生产能力计,配套烧结、焦炉等设备同步停限产,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钢铁企业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大宗物料及产品运输全面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可不予错峰,在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限产50%,由相关省级部门上报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仅部分生产工序和环节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仍纳入错峰生产实施方案,按照排放绩效水平实施差异化错峰。
2018年9月17日,生态环境部与联合国环境署联合召开了2018年中国国际保护臭氧层日纪念大会。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在会上指出,中国高度重视并认真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简称“议定书”),积极采取各项措施,致力于保护臭氧层的全球环境治理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加入议定书后,中国组建了国家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各部门履约行动。成立了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对消耗臭氧层物质(Ozone Depleting Substances,ODS)进出口实施有效监管;制定了《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以总量控制和配额许可管理制度为核心,实现ODS生产、使用和进出口全过程管理;采取行业淘汰模式,先后在化工生产、家用制冷、工商制冷等行业实施了31个行业计划,对上千家企业开展ODS淘汰和替代。通过不懈努力,中国累计淘汰ODS约28万吨,占发展中国家淘汰量一半以上,为议定书的成功实施做出了重要贡献。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研究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国务院常务会议将大气污染防治定性为“重大民生问题,及经济转型的重大抓手”,从手段、约束、激励、惩罚多方面提出十条具体措施,切实加大大气治理力度。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近日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明确了“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对全国节能减排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2016年11月16日,2016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会暨浙江环博会在杭州海外海国际会议展览中心隆重举行。本次年会是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近年来举办的规模最大、最具权威性的一次学术盛会,年会围绕“环境科技创新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这一主题,从国家环保科技发展展望到浙江省先进实用环保技术落地,宏观和微观相结合为与会代表提供了一个合作交流的平台。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重要一年,为改善空气质量,陈吉宁表示,下一阶段要下大气力整治“散乱污”企业,对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要坚决依法取缔,推动污染物减排,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同时,将散煤、扬尘、机动车等治理任务明确化、清单化,加强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增强应急措施的针对性,狠抓预案落实,确保各项措施可操作可核查。日益加大的治理力度显示出政府的坚定决心,相关机构认为,两会效应加之京津冀大气治理工作的加速推进将为大气治理各细分领域带来阶段性机会。
山西省环保厅于 2016年2月4日下发《关于进一步细化自动在线监控平台发现超标排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污染物排放小时均值数据的超标倍数在1倍以下,且一个自然日内超标时数为1小时的,处罚10万元,同时1个自然日内超标时长每增加1小时,罚款金额增加1万元。污染物排放小时均值数据的超标倍数在1倍以上,且一个自然日内超标时数为1小时的,实施罚款金额2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1个自然日内超标时长每增加1小时,罚款金额增加5万元,直至每自然日累计处罚金额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的罚款上限100万元。
日前,2016年省级地方两会刚刚落下帷幕。记者统计发现,31省、区、市政府工作报告均涉及大气污染防治内容,如何防治空气污染已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和反映强烈的重大民生问题。在31省、区、市政府工作报告的大气污染防治内容中,北京、天津、河北、上海、安徽等12省份明确提出降低PM2.5浓度、削减污染物排放等量化目标或是承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等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