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开始实施!宁夏燃煤电厂、水泥工业、煤质活性炭工业等废气排放有新标准
发布日期:2024-06-17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批准发布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制修订的4项地方标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 1996-2024)、《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 1995-2024)、《煤质活性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 819-2024)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DB64/T 702-2024),将于2024年5月4日开始实施。这是宁夏在生态环境领域  首次发布地方标准最多的一次,为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供有力支撑。